本次辯革盃辯題只選一題,以下為備選辯題:
一、
我國環境影響評估應取消否決權
環境影響評估法中規定:建案在動工以前必須由開發單位先製成「環境影響說明書」,交給專家學者組成的「環評委員會」進行審核之後,有權單方面決定是否否決建案,否決後建案會因此停止或廢除。
當初,法規之所以如此設計是考量到如果交由行政機關自行開發又自己裁量,環保機關只能提供意見,將會產生球員兼裁判的問題,使政策過度偏向經濟方向,破壞環境。但近年來,也出現有環保權過度擴張,反而使得重要建設進度延宕,甚至有讓企業出走的情況!
經濟與環境本來就兩難全,希望雙方辯士深入了解,並進一步交鋒,告訴大家我國環境影響評估是否應取消否決權。
二、
我國不動產交易所得應採實價課稅
現況下我國不動產交易所得採「房地分離」的課稅制度。根據土地稅法第31條,目前土地增值稅是以「公告土地現值」作為稅基。房屋交易所得的課稅方式則是依所得稅法14條:個人出售房屋時,如能提出交易時的成本價,及成本費用之證明文件者,依實際的成本費用核實認定。個人如未申報或未能提出證明文件者,稽徵機關才按「房屋評定現值」之固定比例推計所得額課稅。然而,現況下人民普遍會傾向於蓄意不出示證明文件,以適用「房屋評定現值」的計算方式。
但台灣現在使用的評定現值估價,曾巨威教授直接指出這根本是假的價格,遠遠低於市價,因而有低課稅負之嫌,有違租稅正義。然而另一方面,實價課稅後,有沒有可能轉嫁給消費者,使得更多人無法負擔房價?抑或是讓整個房地產市場交易量大縮,政府常說的火車頭工業因此大跌,進而影響到整個經濟成長?
希望雙方辯士以深入了解辯題,並探究究竟我國是否應采行實價課稅。
三、
我國大學入學方式應廢除繁星計畫
大學繁星計畫招生辦法之理念在於第一條「照顧弱勢、區域平衡」之理念。
傳統觀點認為由於城鄉差距使得地區有經濟發展程度的差異,而這造就經濟程度較高的家庭有較多的教育經費可以讓孩子課後補習,提高學習表現,為了平衡這種城鄉差距導致的入學機會不均等,特別設立繁星計劃。然而近年來此制度也有爭議產生,反對者認為應以分數作為政府投資人才培養之方向,因為偏鄉學生進入大學後,較可能無法跟上課業,最後使政府在大學的投資化為烏有。
在繁星計劃具有如此的爭議,究竟繁星計畫應廢除或保留以及有關的教育機制又該如何調整或運行?
四、
我國自由貿易區應限制本國醫生執業時數
近年在經濟全球化趨勢下,世界各國為強化國家競爭力,均積極加速自由化與國際化進程。因此,行政院在去年通過了「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其中包含五大領域:智慧物流、創新、金融服務、農業加值以及國際醫療。
其中國際醫療的部分,行政院為了因應國內醫療人才被稀釋的質疑,特別擬定了草案第51條:「非執業登記於國際醫療機構之本國醫師,不得至國際醫療機構執行醫療業務。但急救、醫療機構間之會診、支援、應邀出診或經事先報准,且未逾越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規定之時段數限制者,不在此限。」
這個政策的考量是一方面,政府著眼於台灣醫療技術的進步,希望透過開放市場,使得國內醫療機構有機會服務外國病人,賺取利潤,充實國內經濟上的醫療資源。另一方面,卻又害怕國內醫療人才的稀釋,反而使得國內病人受到次等的醫療待遇。
究竟是賺取經濟上的醫療資源重要呢?還是要固守本土醫療資源的分配正義呢?請雙方辯士進一步交鋒,並深入探討!
執行長 王選仲 0921687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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